黄州区举办“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12月1日,黄州区举办全区“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副区长、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局长罗雁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法治干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各司法所所长及工作人员共225人参加培训。

罗雁要求,全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作为农村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要当好“信息收集员”,听好“所求事”,掌握群众急需的法律法规需求和苗头性矛盾纠纷问题,对辖区法治需求及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要当好“法治宣传员”,讲好“法治事”,广泛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当好“人民调解员”,办好群众“忧心事”,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运用法律手段及时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当好“两委参谋员”,管好群众“关心事”,引导群众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进村(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当好“法律服务联络员”,做好群众“期盼事”,畅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渠道,为群众推荐相关法律服务。

本次培训邀请东湖街道副书记张怡春、湖北中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少东、黄州区信访局副局长章阳针对“5302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查四警五调”纠纷化解机制等进行讲解授课。培训中,授课老师以实际案例详细解析了不同事件、案件的处理依据,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更多的参考示例,树牢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难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参与培训的人员纷纷表示培训机会难得,今后会把此次培训所学的知识和感悟实践到日常工作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发挥好“五员”作用,真正为法治乡村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黄州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