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网络新规即将“上线”,这些要点快记清!

8月25日,国家网信办重磅发布“论坛社区”“跟贴评论”两大新规,紧接着9月7日,再次出台《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四大规定震动全网,依法管理趋于成熟。

大招频出背后,

四大新规的要点你都记清了吗?

快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5日

施行时间:2017年10月1日

出台意义:旨在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精神,提高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管理对象: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5日

施行时间:2017年10月1日

出台意义:旨在规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促进互联网论坛社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管理对象:规定所称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论坛、贴吧、社区等形式,为用户提供互动式信息发布社区平台的服务。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9月7日

施行时间:2017年10月8日

出台意义:旨在促进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管理对象:规定所称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以注册用户公众账号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具体而言,在各类社交网站和客户端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如腾讯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百度的百家号、网易的网易号,今日头条的头条号、腾讯的企鹅号、一点资讯的一点号等;在花椒、映客等直播平台和秒拍、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在知乎、豆瓣等互动平台开设的对公众答复的用户公众账号等,均在本规定适用范围之内。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9月7日

施行时间:2017年10月8日

出台意义:旨在促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为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管理对象: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来源:区司法局

编辑:黄晶

编审:尹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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