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和区公证处联合召开“五不准”专题学习会议

  1月15日,黄州区司法局在市东坡公证处召开“贯彻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通知”专题学习会议。区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股、市东坡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进行了全文传达,对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提出如下要求,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区司法局要求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公证,加快推进全区公证工作改革,维护黄州公证机构良好形象,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来源:区司法局 丁海

责编:黄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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