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6年启动的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以县域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是衡量一个地区市民文明素质水平、评价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检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2016年10月-12月,省文明委委托有关机构,依据《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围绕城市功能、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市民教育、村镇建设管理、村镇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建设等测评项目,采取实地考察、模拟验证、问卷调查、网络调查、部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03个县、县级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市辖区文明指数进行了测评。2017年12月,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成绩,我区2016年文明指数测评得分84.495分,在黄冈1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在全省县市区中位居第16位。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启动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测评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工作规划,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推进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资源,集合力量,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通过召开区乡和区直单位干部职工大会、村组干部会、户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二是通过倡议书、承诺书、公开信、宣传标语、提示牌、橱窗板报等传统形式进行宣传。三是通过报纸、电视、手机短信、政府门户网、官方微信微博、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开展宣传。四是利用墙体文化、文化活动等艺术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逐步提升群众对测评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一是与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相结合,开展文明实践五大行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行动、书香熏陶行动、文明创建行动、实践养成行动、监督惩戒行动等活动融进测评工作,共同推进。二是与文明单位的创建相结合,把公益广告宣传、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网络文明传播、文明餐桌、结对帮扶等“6个1”创建活动抓细抓实。三是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开展文明创建周周行活动,重点在集贸市场、交通路口、文化场所等部位,由职能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督办,巩固成果。深入到社区、农村、商场、学校、医院、宾馆、集贸市场、背街小巷等测评点位进行督查调研,着重发现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模式,实行区级领导挂点包保督办网格文明创建和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区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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