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州区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州区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州办文[2018]4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和人民团体:

《黄州区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黄州区委办公室

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黄州区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发展壮大村级(社区)(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共黄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黄州发[2017]18号)精神,现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多渠道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到2018年底,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30%村达到30万元以上,10%村达到100万元以上;到2019年底,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30%村达到50万元以上,10%村达到200万元以上;到2020年底,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均达到30万元以上,30%村达到100万元以上,10%村达到300万元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综合考虑各村经济基础、资源条件和区位条件等因素,围绕产业结构、经营项目、市场需求等 ,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 科学确定发展模式。深挖各村优势潜力,突出区域特色,坚持 一村一策、一村一品 , 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 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 。    

(二)坚持村级主体,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 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事求是 、 量力而行,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投资,严禁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增加农民负担 、侵害农民利益。    

(三)坚持完善机制,规范经营。 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形式,转变农村集体经营机制和增长方式,逐步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集体经济运行管理机制。新办村级集体经济实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 防止 因发展集体经济产生新的债务。    

(四)坚持 统筹发展 ,科学推进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强村与富民相协调,整合资源,统筹 推进 ,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要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推进空间开发和功能布局。 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走发展与管理并重之路 。    

三、发展途径    

(一)盘活集体资产,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 支持村级组织依法经营和处置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装备设施等集体财产,通过扩建改造、发包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存量,增加收入。对有集体企业的村,鼓励改革重组,明晰产权,企业资产以投资、入股、建设基础设施等方式为主,企业经营以公开发包、招标等方式为主,保障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鼓励村级组织按照规划 利用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村级留用地以及村庄整治、集中居住点建设、宅基地整理复垦节余土地,建设 资产经营型 项目。 支持有条件的村依托集中居住区、工业功能区和商贸集中区,由村集体投资兴建厂房、商铺、库房等设施,通过自主经营、发包经营、联合经营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    

(二)发挥资源优势,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 鼓励村级组织利用集体所有的农、林、水、土地等资源,依法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等设施,依法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获取收入。允许村级组织在符合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依法整理开发村集体空闲地和荒山、荒滩、荒地、荒水等资源,增加的水、土地资源由村集体经营管理,通过开发、发包或租赁等方式获取集体经济收益。对村集体所有的农场、林场、机动地、“四荒地”等实行承包经营的,依法采取“长包短定”(经营权长期承包,承包金分年度分段约定)的方法签订合同。创新村企互融共建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依法利用集体或农户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以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工商企业在政策、资本、技术和信息方面进行合作,通过项目联建开发,增加村集体可分配收入。鼓励村级经济组织利用当地特色优势资源和产品等注册商标,通过出让商标使用权获得收入。引导农村各类集体产权、资源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通过拍卖、招投标、网络竞标等方式流转交易,实现保值增值。    

(三)依托特色产业,发展“产业带动型”集体经济。 支持村级组织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结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改造等项目,对农户无力经营的承包地、林地等,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村集体以公开发包等形式开展土地流转,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畜牧养殖等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效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鼓励村 级 组织通过委托流转或开展土地股份合作方式流转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合作农 场。鼓励村 级组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资金等按照保底分红方式参股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较好的 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 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四)立足生产生活,发展“服务创收型”集体经济。 支持村级组织按照“互惠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创办各类经营性服务实体和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联合体,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物资供应、农机作业、 病虫害防治 、劳务输出、农产品加工与运销等经营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地村民集中居住区成立物业管理等专业服务公司,提供维修管护、垃圾清运等生活服务,开展保险、广电、通信等代理服务。鼓励村级组织牵头组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公司,以劳务承包的方式承接基础设施维护、村级道路养护、绿化管护、企业后勤等工作或提供劳务中介服务,通过获取劳务报酬和收取中介服务费,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级组织 围绕农民生活需求, 创办综合服务代办点、便民超市、物业管理公司等,提供家政、环卫、养老、商贸等生活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对取得准入资格的制种企业或个人到村进行制种、落实基地面积和原料供应的,在规范合同签订、约定服务管理内容的前提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取的技术服务费可全部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将电子商务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搭建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畅通村级农副产品购销渠道,通过为农副产品销售提供服务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五)注重多元合作,发展“合作共赢型”集体经济。 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展经济往来,拓展发展空间。鼓励村与村之间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限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面、多要素合作,抱团置业发展“合作经济”。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申报涉农项目。支持村依法充分利用集体土地,通过集体自办、招商引资、能人领办、入股联营等形式,大力发展项目支撑型集体经济,把经营收益和入股分红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六)实施“三乡”工程,发展“城乡融合型”集体经济。

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工程(简称“三乡”工程), 推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激活农村资源,变农村资源为创富资本,变乡村为创业乐园,变农民和村为合作股东。“市民下乡”工程就是鼓励和引导市民长期租用农村空闲房屋、农地等资源,下乡过田园生活,带动创新农村生活方式;“能人回乡”工程,就是鼓励和引导外出有成的农村能人,返乡置产创业,反哺家乡建设,带领乡亲和村集体走共同富裕之路;“企业兴乡”工程就是鼓励和引导有社会责任感、有经营能力的企业到农村投资兴业,开发利用农村资源,发展股份合作经济,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农村改革力度。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在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经营权,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土地经营、允许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土地经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定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18年底,全区132个行政村(社区)(国营南湖农场除外)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建立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制度;整体推动东湖街道和陈策楼镇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试点改革,其他乡镇(街道)各选择三个以上的村(社区)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试点改革。到2020年,全区所有行政村(社区)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具有黄州特色的集体经济治理体系。

三是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立区乡镇统一、规范、联动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推动农村各类集体综合产权全部进入交易中心公开交易。

四是培育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创办以集体经济为主导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村集体机动地联合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村按照“村委会+合作社+农户”模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村依托自愿、人才、技术及农产品优势,发展主导产业,自主创办经营实体;鼓励村以“三资”为依托,通过招商引资等办法,引进企业、商家创办合作经营实体。各类集体经济组织由区主管部门颁发组织证书,集体组织可据此办理银行账户、印章刻制、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提倡实行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交叉任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整合扶持农业生产类资金,优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服务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奖补资金优先安排村领办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购买集体经济提供的农村社会化服务。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申报和实施财政支农项目。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建成后统一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看护。区财政在全面落实上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其中800万元作为基金与金融机构合作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50万元用于发展集体经济贷款贴息,贴息周期为1年,实行一年一清,50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奖励资金。

(三)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承担国家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参与土地整理、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建设,农村土地整治中新增的耕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所需的农业生产和附属设施用地,按照规定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积极为村级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用地保障,优先落实用地空间和指标,在当地年度可用建设用地指标中,不低于20%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落实征收用地留地政策,留地比例不低于征地面积的15%,安排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二、三产业。通过土地整理、宅基地整治、土地复垦所产生的增减挂钩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土地净收益资金一部分返还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四)加大部门扶持力度。农业部门要创建黄州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支持黄州区域内所有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享政府提供的公共品牌资源,通过市场主体规范发展,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全区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鼓励村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有产业基础的贫困村,纳入农业项目建设,通过农业局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力争每年扶持3—5个村,每个产业项目扶持资金不少于20万元。农机部门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对需购置农业机械的村集体经济实体,优先安排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年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额最高100万元。住建部门要按标准切实落实老城区社区、新开发小区社区、村改居社区、农村社区的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门面房留置。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减免缓税费政策,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契税、农副产品销售合同印花税、农业生产所用房屋土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征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区国融公司组建乡村振兴投融资公司,探索“资源+市场+项目”发展模式,整合村集体机动地、水面、房屋等资源资产,发挥市场力量,将经营权委托给投融资公司,由投融资公司牵线搭桥引进资质优良的公司基金公司经营,公司收益按比例共建共享。

(五)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应优先提供信贷和融资支持,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利率优惠。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800万元发展基金与银行合作,按照1:5比例放大进行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贷款扶持,每年贷款扶持不少于30个基础薄弱、有发展产业项目的村,各乡镇每年要安排到具体村、具体项目;5年内政府贴息,5年后由村分期偿还贷款本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授信额度;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支持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尤其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六)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力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成果运用,对“三资”清理出的房屋、设备、机动地、水面、滩涂、林地、“四荒地”等资产资源,纳入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有偿使用。规范资产经营和资源发包程序,规范农村集体合同鉴证工作,集体资产资源在农村综合产权平台公开交易,原则上一年一竞价发包,也可以按村“两委”任期3年竞价发包,最长不得超过10年。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显失公平公正等损害集体利益的发包合同,依法进行纠正和规范。全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违规承包或无偿占有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强化财务收支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防止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产资源等违法违纪行为。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主体责任,对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不善、造成资产资源流失的,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快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占当年可支配收益的比例和总量。建立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的村务监督运行机制,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七)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区财政每年列支50万元资金奖励集体经济先进村(社区)(按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总量统计)和进步村(社区)(按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增量统计)。各村根据当年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总量和和增量按照《黄州区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发放指导意见》对村干部计发奖励报酬。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在全区三级干部大会上予以表扬。鼓励大学生村官创办或领办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构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解决大学生村官出路的双赢格局。   

(八)加大结对帮扶力度。结合精准扶贫,实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结对帮扶制度,区四大家领导及副县级领导联系1个集体经济发展后进村,乡镇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1个集体经济发展后进村,指导发展集体经济,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区直每个部门单位联系1个集体经济发展后进村,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帮扶重点,从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每年为联系村争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不少于1个;区委组织部每年要把领导和部门联系集体经济后进村落实到村。要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限制,采取村村联建等形式,通过强村帮弱村、大村带小村,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面、多要素的合作,实现辐射带动、组团发展、共同富裕。    

(九)加大人才支撑力度。大力实施村干部创业带富工程,努力把村干部培养成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结合村级组织换届,注重选拔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担任村干部,不断提高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加大对村干部在市场经济、实用技术、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引导村干部转变经营理念,积极培育特色项目,依法、规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挥农业科技人员、致富能手、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村官等人才作用,大力开展新型农民技能培训,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人才支撑。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区成立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攻坚指挥部,负责指导全区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工作。各乡镇党委要把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应成立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攻坚指挥部,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要科学制定本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 确保抓出成效 。要切实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工作,指导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推进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乡镇党委书记主要领导责任、乡镇长重要领导责任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直接责任,进一步靠实乡(镇)村两级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主要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考核奖惩。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区委考核办定期督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原则上不列入评优评先单位;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奖励,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注重挖掘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一批措施实、变化大的村,使村级组织学有榜样、干有目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村级组织对照先进找差距,联系实际见行动,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营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附件:黄州区发展壮大村(社区) 集体经济攻坚指挥部 

附件

黄州区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

经济攻坚指挥部

政 委:骆志勇 区委书记

指 挥 长:胡 凯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 万小勇 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

柳红梅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刘恩锋 区委常委、副区长

徐方国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指挥部日常工作)

吴青松 区政府副区长

王立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胡传林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汉平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孙 辉 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区改革办主任

王 健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 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付英 区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

童佩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邵华东 区农办党组书记、主任

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保平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物价局局长

万志祥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邱 峰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天舒 区国税局局长

李 林 区地税局负责人

陈绪贵 市国土局黄州分局局长

张 俊 市规划局黄州分局局长

刘林刚 市环保局黄州分局负责人

黄永友 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瞿剑峰 市质监局黄州分局局长

徐利民 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金华 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伟亚 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尹 疆 区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岳文 区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

骆 刚 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熊 峰 区工商局副局长

童文军 赤壁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全斌 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邓建军 禹王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丹 南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劲松 路口镇党委书记

王振林 堵城镇党委书记

童 蕾 陶店乡党委书记

张智富 陈策楼镇党委书记

曾爱平 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火车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智 区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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