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政办〔2017〕117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黄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26日
黄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3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着力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上不断取得新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划定、确保产能。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的要求,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土壤环境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面积,并落实到田头地块。
――坚持统筹协调、绿色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国家与地方、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生态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保障、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坚持建管并重、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15万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
1.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万亩,其中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5万亩,小麦生产功能区5万亩。
2.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5万亩,即油菜籽生产保护区5万亩。
二、精准科学划定“两区”
(四)明确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灌溉水质符合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农用地环境质量标准;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不符合农用地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块不得划入“两区”。
(五)科学分解任务。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区“两区”划定的作物及规模和各乡镇办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等因素,将划定任务和“两区”面积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见附件)。
(六)试点摸索经验。2018年在全区全面铺开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划定任务。
(七)精准建卡落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分解下达的“两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并统一编号。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八)核实划定成果。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送区农业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国土资源局,同时抄送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区“两区”布局“一张图”。区农业局、区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抽查核实和汇总全区“两区”划定成果并向区政府和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报告。
三、工作进度
“两区”划定工作从2018年1月开始,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点工作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宣传发动,集中培训(2018年6月31日前)。启动黄州区“两区”划定工作,逐级开展全区各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技术培训,层层加强宣传动员。
(二)摸清底数,编制方案(2018年12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负责系统整理、提供相关资料。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业地理和土地管理、近期高分辨率遥感图等资料;区财政局(经管局)负责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资料,区农办收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料,并周密编制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确定开展“两区”划定的技术单位。
(三)精准划定,上图入库(2019年7月31日前)。技术单位完成“两区”划定底图制作、预编码、实地核查、面积量算、图件编制;完成“两区”划定图件的审核公示;整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利用软硬件系统设备建立“两区”数据库。
(四)检查验收,成果管理(2019年12月31日前)。采取内业审核检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果检查验收。区政府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检查,并接受上级部门的验收和考评。“两区”划定成果通过省级考评后,由区农业局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工作,推进成果共享利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是“两区”划定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对“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的协调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两区”划定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督促。区发改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区财政局要统筹协调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区农业局要组织好相关技术培训,同时会同区国土资源局做好“两区”划定和上图入库工作,制定“两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其他相关单位根据职能和两区”创建要求各负其责。
(三)强化物资保障。区政府将全力落实“两区”划定经费,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成立“两区”划定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服务。区财政局要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各地划定成果考评结果作为相关支农项目分配条件,对考评结果优秀的乡、镇、街道予以倾斜支持,激励各地切实做好“两区”划定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两区”划定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对各地“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区政府将对区级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两区”划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考核评价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
附:
黄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 凯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立三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吴新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扶贫办主任
邵华东 区农办主任、区农业局局长
何保平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晓红 区科技局局长
万志祥 区财政局局长
陈绪贵 市国土资源局黄州分局局长
黄永友 区住建局局长
丰 群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利民 区水利局局长
陈金华 区林业局局长
陈 锋 区统计局局长
张岳文 区水产局局长
王伟亚 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尹 疆 区农机局局长
黄世祥 区粮食局局长
刘林刚 市环保局黄州分局负责人
朱超军 赤壁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仁华 东湖街道办事处人大主席
尹元明 禹王街道办事处主任
叶中华 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海刚 堵城镇镇长
童承志 路口镇镇长
樊晓辉 陶店乡乡长
贺 翔 陈策楼镇镇长
罗海峰 火车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邵华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两区”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两区”划定任务。
抄送:区委各有关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
院。
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印发
发布日期:2018-01-03
来源:区政府网
责编:张诚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