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2018年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工作自8月8日起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8月1日至8月31日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股申请。
稳岗补贴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企业给予的资金补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规定,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没有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企业裁员不包括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违纪被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文件规定,今年我区稳岗补贴申报期截止8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凡区本级符合条件的企业,在8月底之前通过“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http://wgbt.mohrss.gov.cn/index.action)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及上年参保缴费情况。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通过网上审核的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再填写《稳岗补贴申报表》(全年工资总额、年末参保人数和实际在岗职工人数有差异的企业,另附说明)、法人承诺书、上年度财务工资报表(能反映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裁员情况说明,报送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股。通过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人社局复核、对社会公示后,报送区财政局批准,再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直接拨付到企业提供的账户。
补贴标准为:上年无裁员的企业给予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70%的补贴;上年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2.6%)的企业给予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补贴;,上年裁员率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不给补贴。(通讯员占金元 吴有余 童亚萍)
来源:区人社局
责编: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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