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公诉一起监委移送贪污案

10月11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某贪污、故意伤害,某社区五组组长董某贪污一案在黄州区法院公开审理。区检察院检察官尹骄阳、检察官助理唐钦代表该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此案作为示范庭公开审理,基层党员、数十名公安干警现场观摩。

2017年前后,被告人刘某、董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共同贪污国家苗木补偿款788075元,其中,董某实际分得478075元,刘某实际分得310000元,本案由黄州区监察委员会、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调查、侦查终结。

为使案件庭审示证更加高效、科学、规范,开庭前,区检察院公诉团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提前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扫描并制作演示文稿,运用多媒体示证,图文并茂、声形俱现地举证质证,一条完整清晰的证据链展现在法庭。

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尹骄阳指出,被告人刘某和董某作为基层群众组织的村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本应不负众望、心系民生,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但是两人却财迷心窍,欺骗组织,将国家财产据为己有,直接侵犯了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面对指控,刘某和董某声泪俱下,表示愧对党和组织多年来的培养,当庭认罪服法。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亲眼看到基层的党员干部接受审判,内心十分震撼,也非常难过。公诉人的庭审教育再次给基层干部敲响了廉洁自律警钟,基层不是监督的真空地带,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来源:黄冈日报

文稿:唐钦

责编: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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