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州区法院东湖法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上演一场现代版的“滴血认亲”。
原告林某与被告黄某于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2014年结婚,2015年生育一子。2017年,双方因感情不和欲协议离婚,但对婚生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林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准许离婚。现已过一年,夫妻双方仍长期分居,缺乏交流,林某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黄某认为该子不是自己亲生,故不愿意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于是法院利用现代版的“滴血认亲”技术——亲子鉴定来查明真相。结果显示孩子确为黄某亲生。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黄某愿意承担相应抚养费用,长达数年的离婚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来源:黄冈日报
文稿:龙婷 陈晓红
责编: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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