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奔跑,为的是那份承诺 ——黄州区纪委监委2018年工作回眸

在全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中,黄州区纪委监委组织93名党政主职开展“回炉淬火锤炼党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照检查活动;

在每月召开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他们面对鲜红的党旗,重温那份承诺。

为了这份承诺,他们在努力奔跑,并取得了骄人的业绩:2018年,黄州区共立案151件,同比上升9.42%,其中乡科级31人,同比上升47.6%;留置9人,同比上升350%;移送司法7人;主动投案12人。《廉韵清风印路口》入围省纪委“廉风润荆楚”公益广告评选,创新纪检委员队伍试点工作入选“黄冈百佳改革案例”,宣传工作在全市交流发言,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名列前茅。

坚守政治本色,践行“两个维护”

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黄州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政治建设,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去年以来,邀请领导专家作专题辅导5次,开展集中学习19次,举办“清风黄州大讲堂”12期,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课47次。坚持“讲、学、创、考、督”一体推进纪法教育及“十进十建”,“文化大篷车”送纪送法下乡巡演79场次,创建基层廉政文化长廊164个,区廉政教育馆接待167批次7590人,“清风黄州”微信公众号进入全市100家新媒体矩阵。组织93名党政主职开展“回炉淬火锤炼党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照检查活动,受到省纪委监委领导肯定。

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贯穿工作始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抽查单位23个,通报6人,责令书面检查43人,工作约谈40人;办理廉政意见来函962人次,村级换届审查616人次,否决65人。开展政治巡查3批次32个单位,立案查处12人,整改问题170个。区食药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某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

始终把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扶贫领域打出专项巡察、专项治理、大数据比对组合拳,查处问题35起,处理59人,处分11人;环保领域建立快反应、快查处、严问责、严整改工作机制,开展督查9次,下达监察建议书2份,纠正问题5个,查处10人,处分9人,问责6人。对长江码头和岸线治理督办2次,拆除码头16个、泊位20个,平整场地500余亩,确保市监委下达的监察建议书任务如期完成。坚决惩治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受理问题线索52件,立案审查13人。禹王街道太平寺村占某案同步立案10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紧跟省市纪委监委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步伐,第一时间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动员会,6个区直单位作表态发言,部署开展“五个一”行动。

坚守职能定位,忠诚履职尽责

去年,黄州区共立案151件,结案1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8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3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1.5%。对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乡科级干部尹某,村(社区)主职刘某、孙某等人果断采取留置措施,对区法院2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干警同一天采取留置措施,形成强有力震慑。

紧盯重要问题、重要节点、重要领域,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处理43人,党政纪处分35人,公开通报5期问题10个27人。路口镇丁甲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刘某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处理10人。坚持明察暗访形成常态化,成立巡查专班252个,检查单位1727次、公共场所976次,工作约谈12人,通报批评3人,责令书面检查13人。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问斩,开展督导检查27次,立案查处并通报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责不力问题7个9人。严肃查处区国税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弄虚作假问题,追责问责9人,党政纪处分5人。

全区共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其中立案查处农村“三资”问题3人,违反村级换届纪律问题6人,人民群众获得感认同感明显增强。设立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7个,聘任监察信息员137名,重新选配基层纪检委员693名,基层监督力量进一步充实,经验做法被《湖北纪检监察信息》推介。

坚守铁军标准,加强自身监管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研讨班开班式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何志春对纪检监察干部寄予厚望。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组织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大会,开展机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工作纪律集中整治活动,健全制度20个,查找问题90条,提出整改措施94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共召开区纪委常委会22次。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抓班子、带队伍,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讲奉献。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2018年共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18人,因履职不力调整乡科级干部2人、基层纪检委员15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各1人,并调离岗位。机关干部和转隶干部“五融合”做法被省纪委监委网站、《湖北日报》推介。


来源:黄冈日报

文稿:张青松 童志清 朱希萌

责编: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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