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根据黄州区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求,在全区集中开展“寻找身边廉政典型”活动,现就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在全区总结宣传一批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先进典型,讲好廉洁故事,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方法步骤
活动具体分为基层推荐、组织审核、媒体宣传三个步骤进行。
基层推荐阶段:6月18日前,各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后,以乡镇街道、区直各口为单位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推荐“廉政典型”候选人,并附廉政典型事迹材料。
组织审核阶段:6月20日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将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廉政典型”人选。
媒体宣传阶段:6月下旬,通过黄冈日报、黄冈电视台、区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廉政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寻找身边廉政典型”活动是全区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重要活动之一,是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队伍清廉形象的展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深入挖掘、积极推介先进典型。
(二)明确标准,严格把关。被推荐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先进事迹主题突出,事迹感人,特别是注重挖掘在当前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服务中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真正把群众评价高、表率作用好、业绩突出、社会公认的廉政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典型事迹文稿须为原创,以通讯稿的体裁,篇幅控制在3000字之内。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推荐单位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和示范引导作用。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口将事迹材料电子稿报区纪委监委机关须注明被推荐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同时,在稿件标题前注明“廉政事迹材料”。联系人:区纪委宣传部张珮,电话:8678639,邮箱378484673@qq.com。
来源:区纪委监委机关 区委宣传部 区融媒体中心
责编:方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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