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
每逢重大节日或婚丧嫁娶,
鞭炮、烟花似乎是必不可少的道具,
离了它就差了那么一点
隆重和氛围。
春节即将来临,
“爆竹声声除旧岁,红梅点点迎新春”
早已植入人们心中..
但是今年
一大波想要放烟花爆竹的人可能要失望了
因为
自2020年1月18日零时起,
黄州城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鞭区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都有哪些呢?
小编现在就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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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鞭区范围:东南自长孙堤南端起,沿沿江路至与鄂黄高速公路交汇处,西北沿鄂黄高速公路至与江北公路交汇处,北东沿江北公路、下巴河大桥、长孙堤至与沿江路交汇处的围合范围。未列入上述范围的下列区域、场所和周边地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所在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重要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5)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场所以及化工园区;
(6)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
(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凡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的,严格实行“五个一律”:
违规燃放的单位和个人,一律通报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违规燃放经查获,态度较好积极配合的,一律没收烟花爆竹并罚款;
违规燃放经查获,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一律治安拘留;
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党员干部违规燃放的,一律通报纪委和监察部门依规处理。
▲禹王街道组织派出所、城管大队、综治办等深入到辖区内进行禁鞭宣传工作
▲陶店乡苏家铺村进组入户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
▲堵城镇禁鞭工作专班到禁鞭区内的8个村民小组进行走访摸排,宣传政策
禁鞭,
是城市环保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好的市容环境,
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
现阶段,
黄州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从家人朋友做起,
坚决做“禁鞭”的遵守者、宣传者,
让“听不到鞭炮声,闻不到火药味”
成为新常态,
共建平安、文明、美丽黄州!
来源:黄州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融媒体中心综合
责编:李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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