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1号令

黄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1号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下达如下命令:

一、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各乡镇街道、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区政府各部门全面实行应急备勤。

二、严防疫情扩散。

(一)禁止在集贸市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销售、宰杀活禽、活畜,禁止运输、销售野生动物。各集贸市场、屠宰场所、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每天进行至少两次的消毒处理;未经消毒处理的,严禁经营。

(二)暂停各网吧、KTV、培训机构、棋牌室、电影院、戏剧院、旅游景区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的经营;暂停寺庙等宗教场所对外开放;暂停全区乡际客运、渡口运营。

(三)一律不得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春节期间提倡短信、电话拜年,做到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见面不握手,红白喜事移风易俗,减少人员聚集。

(四)对全区所有进出路口(高速出入口、国省道出入口、汽车站等场所)的车辆及人员依法依规实施疫情排查防控,对进出人员强制进行体温检测;所有大型酒店、超市等人口流动密度大的公共场所,设置体温检测点进行强制体测。

(五)所有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如发现有发热情况,必须迅速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并自觉接受跟踪监测。严禁非指定医疗机构擅自接诊发热患者,一经发现,必须要求患者转诊至指定医疗机构,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三、加强基层防控。强化属地管理,自即日起,各乡镇街道督促各村(居)委会每日走访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迅速登记上报,敦促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四、落实防护措施。全区公共场所实行佩戴口罩措施,所有公职人员在岗期间一律佩戴口罩;所有从业服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所有进入公共场所的顾客一律佩戴口罩。

五、严格落实医疗救治措施和程序。严格落实定点预检分诊制度,对疑似患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强制隔离或居家观察措施。

六、对不服从不执行本命令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命令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命令自2020年1月24日12:00起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此令。

2020年1月24日

责编:李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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