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5日上午,湖北省共计预拨医保资金10.3亿元,切实强化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的医疗保障。这是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松林25日在湖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据了解,湖北省着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由财政兜底,个人不付费。对因抢救治疗所需要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报销。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诊疗、后结算,不按转外就医处理、不降低医保报销比例。
同时,湖北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实施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医保资金,保证救治费用所需;对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抢救治疗病人的医疗机构,其抢救救治医疗费用不纳入总额预算。
目前,湖北省17个市州医疗保障局均已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均细化了医保政策,均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了医保资金。截至1月25日上午,湖北共计预拨医保资金10.3亿元。其中,武汉市预拨7.02亿元,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及时有序进行。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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