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州区范围内实行管制升级的紧急通告

为坚决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原已出台城区封闭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现就黄州区(含黄冈高新区)管制升级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小区(居民点)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有疫情小区(居民点)实行封控管理。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出小区。

二、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护人员和救护用车、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货车,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三、所有有疫情的小区(居民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社区(村)组织定点供应商定时、定品种、定价格配送,急需物品实行代购服务。未发生疫情的小区(居民点),每户每四天可派一人凭证外出购物。

四、所有党员干部居民必须无条件服从居住地社区(村)统一领导和调度,就地就近参与防疫工作。

五、所有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最严格、最管用的管制措施,会同公安机关从严管理、从严封控。对强行冲闯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六、所有需要集中隔离的发热人员、密接人员一律集中入住集中隔离点管理。对举报新的发热病人、应集中未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楼栋应封未封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的现金奖励。举报电话:12345。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13日24:00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诸多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支持、谅解配合!

黄州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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