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公益诉讼调查走访活动

4月8日,黄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前往陶店乡霸城山村一组印子山一处非法采矿地现场了解生态破坏情况,共商修复方案,司法警察协同配合。

现场走访中看到一个足足有4、5个篮球场大的“巨坑”,与周围正常农用地存在10多米的高度落差,且坑内积水已有数米深,形似一个小“湖泊”。大坑不仅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同时也会给当地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大坑周围的土质疏松,人在周围行走很可能会产生塌陷。

此“湖”从何而来?

4月初,黄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印子山处存在一10米多深的巨坑,经深入调查取证得知,2019年7月至8月期间,该村村民孙某为了达到非法牟利目的,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挖掘机、中型自卸货车在印子山采挖和运输麻料,破坏了农用地面积11亩,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大自然为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源和条件。保护环境,减少生态资源破坏关系着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个人公民应尽的责任。


责编:区融媒体中心 舒娅彤

(作者:陈楚楚 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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