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
本是应对不时之需的“救命钱”
而有些“糊涂”的参保者
为了把医保卡里的“沉睡资金”变活
将医保卡当“存折”疯狂套现!
6月19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警方安排多组警力赶赴湖州、德清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吴某、钱某、李某等4人,成功破获一起利用社保卡套现的医疗保险基金诈骗案。
2020年3月,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向长兴警方传递线索:在工作中发现赵某、吴某、钱某等退休人员用医保卡在短时间内,从不同医院套用医保卡医疗基金,有诈骗嫌疑。
接到线索后,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发现嫌疑对象在短时间内用医保卡至多家不同医疗机构刷卡买药,药物用量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人的使用范围,且涉案金额巨大。
“这是医疗保险基金诈骗,这种做法直接导致医疗保险基金遭受损失,百姓正常医疗报销得不到保障,看病用药也会受到影响,必须严惩。”
警方进行了研判和分析,围绕赵某、吴某、钱某共同关系人,又挖出收购买药人李某。
6月19日上午,警方抓获了赵某、吴某、钱某及李某等人,扣押涉案药品十余种,共计100余盒。
觅得“绝佳”副业,刷卡“配药”套现
据嫌疑人吴某交代,他退休呆在家里后,经常闲来无事。几年前,他在医院看病时碰到一男子,自称是专门收购药品的,询问吴某有没有多余的药出售。
“药这东西哪有多余的?”吴某刚开始也不懂。收药男子指点他,通过医保卡配药,然后转卖给他,他出的价格是医院售价的一半左右。以治疗肝病方面的药物贺普丁为例,医院配出的单价是175元,吴某转手卖出的价格为70元。
初尝甜头后,吴某把配药卖药视作了自己的职业。每月都要上医院或药店找不同的医生配药,有时候甚至由对方开好单子再依单子到别的医院找医生配药。每隔一月,吴某就同收药男子进行交易。
经查,2018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吴某、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多头就诊、重复就诊的方式,在长兴和湖州等地多家医院利用医保卡超量配药,后出售给犯罪嫌疑人李某,涉案价值40余万。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赵某、吴某、钱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医保卡套现有什么后果?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医保卡能否取现?目前医保卡只有两种情况才可以取出现金:
第一种是参保人突发死亡,其继承人是可以将他医保卡里面的钱本金加利息全部提取出来;如果继承人参加了医保,可以通过转账的形式转到继承人的医保卡里。
第二种是参保人需要离开参保城市,那么他必须先将医保卡停保,凭借停保证明才可以提取账户里的钱;但是如果这个人已经在其他城市参保了,就要通过转账的形式将停保的医保卡内的钱转入新账号之中。
医保千万不能这样用: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年内该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经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每年报销一次。
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医疗保险单据,处方,病历,医疗文书;2、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3、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4、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并发生医疗费用;5、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医保卡套现,盗用的并非个人
而是广大参保人的利益
每个参保人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别贪图眼前的利益把自己“套住”!
责编:区融媒体中心 吕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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