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0号)
为进一步加强冷冻冷藏肉类(海产品)的管理,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销售、加工、贮存冷冻冷藏肉类(海产品)的市场主体及个人,执行“亮码经营”制度,须将销售产品的本地核酸检测合格结果张贴在显眼位置,方便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查看、验证。
二、从事酒店、餐饮行业的经营者和食品加工行业的经营者严禁采购未经南湖佳农待检区核酸检测合格的冷冻冷藏肉类(海产品)。一经发现加工销售来源不明的冷冻冷藏肉类(海产品),坚决依法处理。
三、请广大群众在购买或食用冷冻冷藏肉类(海产品)时,留意查看经营主体的本地冷冻冷藏肉类(海产品)核酸检测合格结果,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发现没有本地核酸检测合格结果的来源不明冷冻冷藏肉类(海产品),请勿购买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0713-8677816。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