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6号)


团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6号)

2021年8月8日,省新冠肺炎信息管理系统推送的排查对象王某花,在我县被检测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淋山河全镇实行封控管理。全面隔断村与村、小区与小区、楼栋与楼栋之间的所有通道。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外出。

二、除政府统一组织的核酸采样外,所有淋山河全镇居民实行居家隔离,活动范围仅限于自己家中。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县疾控中心电话(0713-3697733、18972732008),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送到县中医院新院区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淋山河全镇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疗救护车辆、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以及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四、淋山河全镇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感冒、咳嗽药品除外)由村组干部代购,定点超市、集贸市场、药店只对代购人员开放,一律不得对外营业。

五、公安机关对强行冲闯、破坏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六、本通告自2021年8月9日2:00执行。县指挥部将尽快完成淋山河全镇所有居民的核酸检测和流调工作,根据核酸检测和流调结果,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由此给淋山河镇居民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配合。

团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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