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爱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是适应信访举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持续净化黄冈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激励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黄冈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要广泛宣传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的纪法条款、文件精神、工作动态、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知晓率。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中关于诬告陷害的认定标准和查处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不枉不纵。切实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对多次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打击惩处,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合力。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已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通报曝光、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警示教育,使恶意举报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建立诬告陷害问题信息沟通、线索移送、联动查处和办理结果反馈等机制,实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制度化、常态化。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要坚持试点先行、谋定后动,积极稳妥推进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方向感、成就感、安全感。
会议观看了蕲春县纪委打击诬告陷害专题片,宣读了《黄冈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黄冈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蕲春县纪委监委和蕲春县公安局、武穴市纪委监委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市纪委监委设主会场,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设分会场。
责编:徐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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