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起纠纷 法官为民化解烦“薪”事

“感谢法院为我们农民工讨薪维权主持公道,帮我解决了长时间以来的心病!”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东湖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承办法官积极沟通,耐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中,被告将其承包的某建设工程项目的木工劳务分包给原告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与原告进行结算,下欠原告39100元,并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但被告一直未按欠条约定的时间向原告付清款项,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黄州区人民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认为因该案性质特殊,涉及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开庭当天,经过法官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居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立即支付原告人工费39100元。

(作者: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