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司法局:破解“请假难”、让社矫对象“出得去”

“没想到手续办理的这么顺利,感谢卢所长和余所长的帮助,我在外工作一定遵纪守法,好好改造!”3月25日,社区矫正对象周某国拿着请假审批单高兴地说。

周某国是我市某公司项目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经常到外省市跟进对接项目,2022年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自从在黄州区进行社区矫正后,对其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黄州区司法局西湖司法所所长卢巍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周某国在平时工作生活和社区矫正中表现一贯良好,于是根据《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对其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周某国很快办理了请假手续,为项目开工节省了时间。

卢巍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充分把握《社区矫正法》的内在精神和要求,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的前提下,深化帮扶教育措施,破解“请假难”,让社矫对象“出得去”,让社区矫正有“人情”,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