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万工程款引诉讼 “云上”调解化纠纷

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远程庭审”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隔着屏幕握手言和。

2018年,原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工程合同》。被告将位于某小区人防地下室工程发包给原告,并对工期、工程范围及内容、付款条件等作出约定。原告依约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经结算,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7万元,但被告仅支付10万元,剩余27万元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原告催要未果,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卷,并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核实,发现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被告对工程量及工程总价款均予以认可,仅就利息部分存在分歧。通过电话沟通,被告向法官阐述了疫情后公司目前的困境,表达了调解意愿但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庭参与诉讼。鉴于此情况,承办法官认为调解结案会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的解决和企业后期发展,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通过远程庭审审理此案。同时,为了在线庭审能够高效、有序进行,法官提前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耐心地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指导当事人注册登录“湖北移动微法院远程庭审”微信小程序进行人脸认证。庭审中,在双方当事人对工程量及工程总价款均予以确认的前提下,承办法官通过换位思考引导原告理解被告无法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的客观现实,同时从疫情影响和后续合作角度对双方进行耐心地释法明理。几经磋商,最终原告自愿放弃利息部分,并同意被告分两期付清工程款以帮助其渡过难关,案件圆满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具有审理难度大、周期长,当事人矛盾尖锐等特点,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难点,也是涉营商环境工作的重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黄州区法院始终坚持积极引导广大干警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作者:贺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