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调解化干戈 为企纾困优环境

近日,陶店法庭利用微信在线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一起涉企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从受理到调解结案用时不到一个月,通过“线上+线下”的调解方式,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企业“少跑路”,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原告某化工公司与被告某木业公司因买卖甲醛有多笔经济往来,双方于2022年7月进行结算,确定被告下欠原告甲醛款的数额,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甲醛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债权债务明确,便主动与被告电话沟通,了解其拖欠甲醛款的原因,被告表示实在是因为前两年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效益低下才拖欠甲醛款,希望法官能帮忙沟通调解,让原告同意分期还款,并减免逾期付款利息。

法官在了解情况之后便与原告联系,原告表示同意分期支付欠款,但逾期利息被告应该支付。法官遂向原告释明,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要求高额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是无法支持的,同时劝说原告考虑疫情之下企业的生存困境等因素,经过考虑原告同意放弃逾期付款利息的诉求。嗣后,法官根据双方的调解意见制作了调解笔录,考虑到被告身在外地,法官让其书记员添加被告法定代表人微信,将调解笔录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并让其以文字消息的方式回复是否同意调解笔录的意见,最终,被告回复“同意以上调解协议”,经原告确认笔录内容,该案调解结案,成功划上圆满的句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作者:徐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