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公告

今年6月7日至9日为全国高考时间,6月19日至21日为黄冈市中考时间。为给全市广大考生营造宁静和谐的备考和应考环境,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6月5日至9日和6月18日至21日两个时段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禁止黄冈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夜间(晚上22:00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

二、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四、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应严格控制音量。

五、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六、6月7日至9日、6月19日至21日,全市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施工作业,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七、考生、家长和广大市民对发现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