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刑事案件

10月12日,随着清脆有力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张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在黄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黄州区人民法院运用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理涉知识产权案件的进一步推进、落实。

在该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2年6月,饶某、朱某及林某(均另案处理)在湖北省黄梅县设立制鞋厂,未经匡威品牌所有权人全星有限合伙公司的授权,通过购买机器设备、原材料、招募工人等方式生产假冒匡威鞋并对外销售。在此期间,饶某等人通过购买或委托他人代加工伪造的匡威鞋的鞋舌内外商标、圆标、吊牌、鞋盒、鞋袋等一系列含有匡威标识的产品,并将这些产品加工成成品匡威鞋销售给李某等人(另案处理),累计销售金额为1697.3561万元。2019至2022年5月,被告人张某以每双31-35元不等的价格向李某购买90.0644万元的仿制匡威牌运动鞋共计26716双,每双加价2至4元卖给外贸客户。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围绕商标权利归属、侵权行为模式、经营数额认定等事实情节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庭审规范有序,节奏紧凑。被告人张某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由专门的审判团队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进而构建符合知识产权司法特点和规律的工作机制和审判体制。该举措是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的全方位改革,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水平。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是向制假、售假行为依法“亮剑”,也是对扰乱市场秩序现象的“重拳出击”,有效打击了市场侵权行为,对违法从业者形成威慑力,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