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人社+工会” 切实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

12月26日,黄州区总工会运用“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涉及群体劳动争议案,帮助3名农民工追讨回劳动报酬,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12月中旬,李某、方某、张某3人入职湖北某天然气有限公司从事汽车驾驶员职业,承担物流运输业务,劳动合同则与陕西某物流公司签订。2023年4月1日,因原合同到期,陕西某物流公司又与3人续签3年的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约定每月底薪+奖金+各项补助、津贴、补贴和每月工资兑付日期。直至今年7月底,公司共拖欠3人4个月的工资未发,且多次催要无果。百般无奈之下,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踏上仲裁讨薪维权之路。

10月底,李某、方某、张某3人来到黄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讨要薪资并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区仲裁委决定立案处理,鉴于此案具体情况,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的意见后,系委托黄州“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对接办公室进行调解。

“人社+工会”调解员接到区仲裁委委托后,在仲裁院仲裁员积极支持配合下,立刻与当事双方沟通了解情况,发现湖北某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其三人只是代管关系,且该公司目前经营出现问题、公司资金存在困难的现状后,系直接联系陕西某物流有限公司,反复对接协商、协调,将各项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和当下的具体情形逐一说明,及时与农民工方委托律师反馈沟通调解进展,一同出谋划策。

最终在多方努力配合下,陕西某物流有限公司与湖北某天然气有限公司达成工资代付协议,同时,分别与李某、方某、张某等3人达成付薪共识,并于2023年12月26日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到2024年3月31日前分三次付清11.36万元拖欠的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至此此项劳动争议讨薪维权案圆满结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