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服务留有余温

“检察官同志,上次得亏您帮了我大忙,真是太感谢了。”3月25日,湖北东坡律师事务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律师紧紧拉住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尹骄阳的手说。当天,黄州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检察官们来到黄州5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检律协作走访调研,于是出现开头那一幕。

2021年初,一阵吵骂声从黄州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大厅传来,只见一位老人正打电话与他人争论,情绪十分情绪激动,这位老人是名律师,名叫谢德文,受嫌疑人家属委托代理了一起案件。在此之前,老律师两次来该院申请阅卷,发现案件还未移送至检察机关就直接离开了。谢律师再次来访,坚称办案民警和嫌疑人家属都确定案件在上个月就已移送检察机关,但干警反复查询仍未发现该案的受案信息,多次查询无果致使谢律师的情绪变得十分激动。

此时,该院案管办主任尹骄阳闻声赶来,在交谈中得知,谢律师代理的案件案发地在外地,侦查环节是指定管辖,尹骄阳凭借多年公诉工作经验,猜测该案极有可能已经被指定到异地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中关于地域管辖、侦查指定管辖和审判指定管辖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下级法院侦查审判。据此,谢律师代理的这起案件虽然系黄州辖区公安机关侦查,但起诉审判阶段仍需另行指定审判管辖,故该案不一定会移送到黄州区检察院。

随后,尹骄阳联系办案民警得到了证实,该案已被某县检察院受案办理。听闻此消息,谢律师先前着急的心情终于得以平复,起身连连道谢。见谢律师年事已高,尹骄阳搀扶其下楼送出大门,帮助拦了一辆出租车目送其离开。

这只是黄州区检察院在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一个小小缩影,接下来,区检察院将继续优化服务、细化举措、强化沟通,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新时代检律协作关系,共同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

(作者:刘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