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黄州区法院陶店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
“徐法官今天真是太感谢您了,谢谢您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的公正高效的服务,让我和原告的纠纷在今天能这么顺利了结!”当事人夏某感叹道。这场财产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徐瑛的耐心劝解,既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董某与被告夏某于2023年8月28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的教育费、生活费等由女方承担,双方婚后一套房屋归女方夏某及婚生子共有,房屋剩余抵押贷款由女方偿还。待贷款偿清之日,男方董某有义务协助女方夏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约定由女方在2022年底向男方支付放弃财产补偿费10万元。已过付款期限一年有余,女方仍有6万元补偿费未向男方支付,男方遂诉至本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发现该案有调解的基础,便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均表示有意愿通过庭审一并解决纠纷。法官当即下达传票组织双方进行开庭调解。
女方夏某称:“我不是不想履行协议,只是儿子正在读大学,花费大,之前房屋贷款压力也很大,希望给我延长一下还款的期限。”
法官遂通过被告代理人当庭联系被告本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女方的苦衷,念及和儿子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以及女方一人带孩子的不易,男方董某终于松口。
“我也不说其他的了,这钱也这么久没给了,今天要是女方给我3万元我就算了。”
看到男方的让步,法官立即向女方释法明理,讲明利害。最终女方想办法凑够3万元,并当庭转给男方。双方握手言和,均对法官表示感激。
离婚后财产纠纷不同于一般案件,双方不仅仅是协议书上生硬的甲方和乙方,而是在离婚前有着一定的情感纠葛的亲人,大多数都有子女的牵绊。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多一点耐心,多一点细心,就能发现双方纠纷的症结所在,从此入手,纠纷就会迎刃而解。
陶店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