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苏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4月25日,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邀请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等3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开始前,法院工作人员向旁听人员发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及《宣传册》。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4月,被告人苏某租赁废旧棉花厂房开办某鞋业公司,未经阿迪达斯、耐克等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或同意,生产假冒耐克牌空军运动鞋、阿迪达斯牌史密斯运动鞋。苏某负责原材料采购和成品销售,并聘请易某(已判决)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发放工资等。该公司共计生产假冒耐克空军运动鞋120535双、假冒阿迪达斯史密斯运动鞋7700双。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鉴定,查获的标有耐克商标、阿迪达斯商标的运动鞋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某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鞋业公司生产的假冒耐克运动鞋、假冒阿迪达斯运动鞋共计价值473.56625万元,扣押的假冒耐克运动鞋、假冒阿迪达斯运动鞋共计价值43.28125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精准把握节奏,组织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一一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

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三名被告人对基本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庭审案件为出发点,以案释法,并详细介绍了商标侵权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维权的法律途径等方面法律知识。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通过此次旁听庭审,对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等法律知识有了更直观的感受,不仅提升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更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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