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三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获得息诉共赢的良好效果。
原告与被告一次性签订20年租赁合同,一次性交清买断20年的经营使用权,并约定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协议签订后,双方就该协议在黄州区公证处进行公证。2022年,租赁合同陆续到期,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腾退门店,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原告遂诉至黄州区人民法院。
开庭前,被告认为在租赁期间因市场改造和疫情耽误了四年,影响了他们店铺经营,应当延长租赁期限并给予经济补偿。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朱霞决定采用调解优先、柔性化解的思路来处理该案。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让双方当事人分别发表了意见,由于双方分歧较大,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后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将面临的诉讼和执行风险,劝说双方各退一步,友好协商。在法官耐心劝解下,最终双方均对彼此表示谅解,被告同意腾退,原告表示考虑到现在经济形势、被告现在的经营状况及实际支付能力,同意减免部分店铺占用期间的租金。三位被告当庭履行了所欠租金,纷纷表示会及时腾退。
黄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探索和完善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