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干部带头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倡议书

居住在黄州城区的党员干部:

根据《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黄州城区物业服务质量“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相关精神,为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住宅小区业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现向住区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维护小区秩序。住区党员干部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带头抵制乱扔垃圾、违章搭建、毁坏绿化、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不文明行为,敢于对不文明言行正面发声,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环境和秩序。

二、积极参与小区治理。住区党员干部要全力支持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主动配合社区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为小区管理出力献策,为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格局发挥积极作用。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等情况,及时向社区、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依法依规推进问题解决。

三、带头履行业主义务。住区党员干部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履行业主义务,主动交纳物业服务费,宣传引导亲朋好友、街坊邻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交纳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将报送到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门。

住宅小区是我家,宜居宜业靠大家。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参与物业管理,及时履行交费义务,为打造和美小区、建设美好黄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黄州区纪委监委机关   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州区住建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