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州区法院城东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烤火中毒保险纠纷案件。
据悉,杨某在某保险公司电子投保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投保后,杨某在室内烤火时意外遭遇一氧化碳中毒,经鉴定机构鉴定,杨某因一氧化碳中毒致双眼视力缺失,构成三级残疾。随后,杨某向该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杨某遂诉至黄州区法院,要求该保险公司赔付意外伤害保险金、住院津贴、重新鉴定的检测费合计约17万元。
该涉企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耐心与原被告沟通、听取双方意见。杨某称其意外中毒事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情形,该保险公司则主张投保时杨某没有如实告知其事故之前因受伤导致行动障碍的事实,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赔付。双方各执一词,杨某情绪激动,经过几轮调解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法官充分发挥审判团队的集体智慧,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逐一进行解释说明,与当事人一起分析利弊。待双方的对抗情绪逐渐缓和,法官从情理方面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几天后,保险公司打电话表示感谢,被保险人送来了锦旗。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案的圆满解决,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展现了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的有机融合。黄州区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耐心倾听、温情化解,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