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解履行仅用时3天

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一次性审结了5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从立案调解到当庭履行仅用时3天。通过简案快审,实现了知识产权审判降本增效,极大提升了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质效。

原告广州某日用消费品公司名下的多个商标被国家工商总部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经调查,原告发现黄冈市有部分超市存在销售侵犯其商标使用权益的商品情况,遂向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权诉讼,要求各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各被告对其所售卖的商品涉诉表示十分不理解,认为自己所售卖的商品是以正品的价格购入,没有侵权的故意,法律不该苛求其对每一件商品都有辨别真假的能力,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面对被告的疑惑,承办法官朱霞耐心细致地进行了普法,告知其商标权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及赔偿责任,并结合案情悉心讲解了经营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侵权风险及防范措施。各被告逐渐消除了心中疑惑,放下抵触情绪。同时,承办法官建议原告充分考虑本地经济水平、商户的实际赔付能力等多方因素,提出一个折中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各被告全部当场履行完毕。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虽简化,但权利不减损。下一步,黄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促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抓手,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迈入“快车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建守法、诚信经营的营商环境。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