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韩某峰等7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韩某峰引进、成立了湖北东升工程有限公司黄冈办事处,先后将被告人李某华、韩某江、李某伟纳入股东,还招纳被告人洪某、李某伟等有前科人员成立协调部,逐步形成了一个以被告人韩某峰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洪某、李某伟、李某华、韩某江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自2010年起,韩某峰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黄州区禹王街道办事处蔡吴廖村、黄州工业园区区域内实施一系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力、财产权力、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为谋取不法利益,以村办企业为幌子、以发展村级经济和优化企业环境为旗号,在多个落户蔡吴廖村的招商引资企业基建和生产期间,聚众造势、阻扰施工、拦车堵门、强揽工程和建筑材料供应,索要“协调费”和“赞助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有组织地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确保庭审质量和效率,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明确了争议焦点和庭审重点。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听取了各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历时五个多小时,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部分党员干部、村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参加了旁听。该案在中国庭审直播网进行了直播。
来源:区法院
责编: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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