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激励关爱一线医疗卫生人才助力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切实关心医疗卫生人才身心健康、激励引导医疗卫生人才担当履责、给予医疗卫生人才人事政策倾斜等 5个方面15条措施。
《意见》提出,要切实关心医疗卫生人才身心健康。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后勤服务,保障医务人员充足的睡眠和饮食。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作息时间。对于因执行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医务人员,在防控任务结束后,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安排补休。重点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加强医务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
《意见》要求,要激励引导医疗卫生人才担当履责。加强政治激励。对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取得显著实绩的医疗卫生人才,优先提拔重用或转岗使用;取得重大成果或突出贡献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到领导岗位,大胆使用。加强政策激励。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优先推荐评选省突出贡献专家,优先入选各类人才项目或表彰奖励,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加强人文关怀。为一线医务人员和家属建立沟通联络渠道,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对家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的医务人员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其兼顾家庭。安排志愿者或专门人员对有家庭困难的一线医务人员家属进行对口帮扶。
《意见》强调,给予医疗卫生人才人事政策倾斜。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量化评审时予以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或记功奖励的医生、护士、检疫检验、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医生、护士、检疫检验、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可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同时,优先晋升聘用岗位。对现聘用在医生、护士、检疫检验、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正高四级岗位,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记功奖励的,可直接申报认定聘用三级岗位;对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可结合平时表现,根据实际破格(越级、缩短任职年限)进行岗位晋升;对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或记功以上奖励的,符合晋升上一级岗位条件的,单位无岗位空缺时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用。
开辟人才招聘引进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非正式在册的医生、护士、检疫检验、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按规定报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聘用。
《意见》还提出,要弘扬职业精神做好先进表彰工作。对防控疫情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对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给予嘉奖、记功。
编辑:王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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