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被告家中送达传票。谁料,当事人不仅不配合工作,还暴力袭击法院一名女工作人员。7月9日,黄州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依法对实施暴力行为的当事人任某进行教育。介于其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悔改,法院酌情处理,依法作出罚款决定书并当场交到了任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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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黄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刘某(女方)认为被告任某(男方)有婚内出轨行为,执意要与被告离婚,且情绪激动。而被告自知有愧于原告,也承认了错误,但出于孩子考虑不愿意离婚。原告多次找到被告沟通此事,被告均沉默不语,原告故诉至法院。黄州区法院送达团队根据原告提供的送达地址多次登门直接送达,后又请网格员协助送达,均未能遇见被告。在多次送达未果的情况下,送达团队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电话号码进行联系,其均未接听电话,邮寄送达也多次被退回。在所有方式用尽的情况下,法院建议原告进行公告,但原告坚持认为其提供的送达地址无误。7月9日上午,法院工作人员得知被告可能在家中便立即前去送达传票,但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获悉这一情况后,黄州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迅速选派法警前往被告家中,将被告带至法院进行训诫教育。直至下午一点半,该事件才解决完毕,经法院工作人员当场调解,原被告同意离婚,并对子女的生活及财产情况进行了处理。
据悉,在法院工作人员执法办案过程中,一些当事人言语嚣张、态度蛮横,甚至暴力阻碍法院干警执行公务的情形时有发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毁损、抢夺、扣留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公务器械、执行公务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等情形,行为恶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任某采取暴力方式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处罚。法院干警是法律的执行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当事人应当理解并配合法院工作。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妨害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编:区融媒体中心 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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