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冬季流感及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指挥部,市区各单位指挥部: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秋冬季重点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流感、肺炎等秋冬季呼吸道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避免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叠加流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时间及疫苗种类

1、接种时间:9月中旬至10月底

2、重点接种疫苗种类: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

二、重点接种对象

1、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

2、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教职工和学生;

3、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人员;

4、集(农)贸市场、商超、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从业人员;

5、老年人,儿童(3岁以下)、慢性病患者等易感人群。

三、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医务人员开展疫苗接种,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的准备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托幼机构教职工和学生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动员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疫苗接种率。

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和福利院人员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集(农)贸市场、商超、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共交通运输对象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老年人、儿童(3岁以下)、慢性病患者接种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村)负责组织实施。

公安、司法、民政、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动员组织行业监管和服务的重点人员疫苗接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意识,充分认识到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住关键期,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重点人群开展广泛接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分工要求,按照“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和“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卫健配合”的组织形式,提前筹备,广泛动员,尽快备足疫苗货源。重点接种对象做到应种尽种、不漏一人;其他接种对象根据疫苗购买情况实行“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接种。各地要通过需方补助等方式,加强疫苗接种工作的保障。

(二)实施预约接种,规范接种次序。根据先重点人群、后一般人群的接种原则,按计划分批次预约接种。重点接种对象中第1-4类人群由负责组织实施的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并于9月15日前向区疾控中心报送疫苗接种计划,由区疾控中心根据疫苗购进情况和人群分布情况统一安排接种单位和接种时间。重点接种对象中第5类及其他自愿接种人群由辖区内社区(村)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发动,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疫苗调配情况安排预约接种。

(三)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效。卫生健康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执行《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规范疫苗全程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等制度,严格预检、登记、接种、留观等流程,强化疫苗接种点健康排查、个人防护和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规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及调查处置工作确保接种安全。疾控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疫苗供应、技术指导力度,及时完善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检查督办,提高接种率。要将本次疫苗接种工作纳入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重点,加强督办验收,确保10月底前完成本次疫苗接种工作。

五、接种地点

黄州区12个接种点:

黄州区疾控中心、黄冈市疾控中心、黄冈市妇幼保健院、黄州区妇幼保健院(西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禹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口镇中心卫生院、堵城镇卫生院、陶店乡卫生院、陈策楼镇中心卫生院。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9月3日


责编:区融媒体中心 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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