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名高层次人才公告来了!

黄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引进、储备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到黄州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数量、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计划公开招聘 17名硕士研究生,其中:专业技术岗位 10名,管理岗位 7名 。设置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专业不限,招聘数量不限。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州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津贴;硕士研究生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三、公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采取分类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其中:①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考核考察、择优录用、双向选择、统分结合”,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②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21年1月 28日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布公告。

2.公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2021年1 月 29日8:00至 2月 4日17:30。

(1)现场报名人员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黄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现场报名地址见《岗位表》)。

(2)网上报名人员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及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以姓名命名)等电子文档、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请严格按“学校名称+考生姓名+博士(或硕士)”格式填写(邮箱地址见《岗位表》)。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不得随意变更,保持电话随时畅通,以便于联系。招聘期间,因考生通讯不畅未能与其取得联系的,经记录备案,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筛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审查和筛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博士研究生应于198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应于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

(2)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3)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4)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附件6),并按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5.面试或考核。面试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组织。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试工等形式进行。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报名人数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内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面试或考核,择优录用。面试公告另行拟定发布。

6.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博士研究生面试或考核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体检。

(1)体检。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黄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体检、考察合格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8.双向选择、统筹分配。公示期满后,博士特设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在征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其所学专业、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

9.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笔、面试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13-8354642  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0713-8111956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