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市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黄冈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出台,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每部可获5万元补贴。
《方案》中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为黄冈市区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满足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等要求,不侵占城市道路、不阻碍消防通道和小区业主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具有房屋土地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未纳入房屋征收范围、且未设置电梯的四层及以上的多层住宅。
同意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为该幢或单元全体业主。分单元加装电梯不得影响本幢房屋其他单元结构安全和安全疏散。
目前黄冈市区共有住宅小区892个,其中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小区有335个,涉及3255个单元。尽管高层居民特别是老年人乘电梯出行的需求迫切,但市区既有住宅中仅34部电梯通过验收使用。
《方案》针对资金筹措难,方案明确,加装电梯的资金由业主筹措,每加装一部可获补贴5万元,对纳入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小区,每部电梯可增加2万元补贴,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此外,住宅小区加装电梯,还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针对住户意见难统一,《方案》明确加装电梯的单元,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其中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即可提出加装申请。
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将正式受理、审核加装电梯申请。住户或委托方提出申请后,将由该窗口转至各部门并联审查、一窗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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