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讨薪 刻不容缓——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为54名欠薪者讨还工资30余万元

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讨薪  刻不容缓

——黄州区部门联动讨还工资30多万元

“我们的工资拿到手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们讨要工资真的是不含糊,为你们点赞。”11月22日,黄州城区一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某公司)教职工丰女士等四人怀着感激之情来到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将一面写着“严谨高效 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了工作人员手中,对该局在讨薪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以上一幕,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黄州区各部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一个缩影。     

老板“跑路”  54名职工讨薪无门

9月28日,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某公司丰某等30余名员工投诉,反映他们在上班期间,老板甄某拖欠他们工资近两个月,而甄某现已不知所踪,打电话也不接,无奈之下丰某等30余名员工选择到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进行投诉。

为民讨薪  责任扛在肩上

接到投诉后,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十分重视,立即指派劳动保障监察员针对该拖欠问题展开调查,并要求他们加快调查工作进度,尽快解决拖欠问题。经调查取证,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涉及54人,计36.4866万元。该局迅速与某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电话调查询问。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法人甄某认为他和公司之前的法人连某没有任何交接,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并且在通话中态度十分恶劣。针对这一情况,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再次进行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法人变更到甄某名下时间为2021年6月份,而公司主要是拖欠员工八月、九月两个月工资,认定欠薪行为人甄某拖欠员工工资情况属实,且本人现已“跑路”,存在恶意欠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员通过短信方式向甄某送达了3次告知书,并于10月14日在该公司门口张贴了限期整改指令书。

部门联动  讨薪30余万

10月19日,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将该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到市公安局黄州分局侦办。11月12日,区公安分局正式立案,针对该公司法人甄某欠薪一案正式开展调查,责令其尽快为其职工发放工资。11月20日,甄某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终于将所拖欠的工资全部发放到54名职工手上。

责编:徐琛

(作者:赵金险 占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