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是城市形象、品位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创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交给黄州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区委、区政府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区人民追求的共同梦想,也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一件显民智、聚民力的大事。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庄严承诺做到“八不”:不乱闯红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高声喧哗、不拥挤插队、不损坏公物、不争吵谩骂、不违规任性;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注意语言文明、谈吐文雅,文明观看各类演出、比赛,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
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行走有道、乘车有序、坐车有礼、开车有德,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
四、在单位、住宅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活动,确保院内院外环境干净、整洁、舒适,无卫生死角;
五、遵守市场秩序,做到诚信经营,不出店、占道经营,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商品,严格消毒;
六、尽可能采取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出行方式,争做“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践行者;
七、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争做语言文明的模范;
八、主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不允许未成年人进网吧,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九、文明用餐,合理消费。自觉做到不摆阔气、不搞攀比、不剩饭、不剩菜,积极营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
十、外出旅游时,遵守秩序、注意言行、谦虚礼貌,体现良好的文明素养。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离不开您的热心参与。您的一份热情,您的一份努力,您的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我们迅速行动,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中来,为建设富裕文明新黄冈贡献黄州力量!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2017年9月5日
来源: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编辑:黄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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