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州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展规划(2018-2020)》的通知

黄州政办〔2018〕26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州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展规划

(2018-2020)》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黄州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展规划(2018-2020)》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9日

黄州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展规划

(2018-2020)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民间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双强双兴”战略,按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深入发掘我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各类优秀民间文化资源,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生态的整体保护和创新发展,创建和发展“特色鲜明、资源丰富、保障有力、充满活力、发展有序”的“黄州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培育一批文化品牌和一批扎根基层的民间文化队伍及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强富美善都市区作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阵地建设:以区农民画馆、叶路洲画家村、城东公路生态旅游景区、禹王城文化公园、螺蛳山古陶文化园、区图书馆、区文化馆等项目建设为重点,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乡镇、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前实现乡级文化公园、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等阵地建设全覆盖。

(二)队伍建设:2020年前,全区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团队达到600支以上,队员达到1。8万人以上;艺术门类涵盖民间美术(农民画、剪纸、书法绘画)、民间艺术(民间歌舞、民间戏曲)、民间工艺等方面;农民画骨干作者发展到400人以上。

(三)品牌建设:继续打造“黄州农民画”品牌,在继续培养、发展、壮大骨干作者的基础上,加大黄州农民画作者培养、农民画创作和普及力度,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强化招商引资,开发利用农民画品牌,发展文化产业。继续坚持市区一体,共同打造“激情新黄冈·欢乐大舞台”、“社区大家乐”、“乡村农家乐”等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品牌。通过品牌创建,促进黄州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文化内涵不断向纵深发展,广大市民的文化品位不断提升。

三、保障措施

1.坚持政府主导,健全保障机制,形成建设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强大气场

区政府继续把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和发展作为政府年度工作重中之重,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确保逐年递增。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安排一定的预算资金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的职能职责,发改、财政、国土、规划、文化、新闻出版、旅游、招商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在项目立项、招商引资等方面,重点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倾斜。

2.坚持文化惠民,健全活动机制,推进文化队伍建设和文化普及同步发展

加大对区非遗保护中心的经费投入,确保每年农民画作者、非遗传承人的培训工作常态化。在提高区美术馆、区文化馆、区图书馆、李四光纪念馆、陈潭秋故居纪念馆和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区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的培训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举办各类艺术人才培训活动。

大力开展以市民为参与主体的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区搭台,市民唱戏”的“大家乐”、“农家乐”展演活动运作机制,利用“文化下乡”,健全城市与农村群众的艺术交流和互动机制,促进农村文化普及和文化队伍建设。开展农民画“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以各类展赛为载体,激发业余创作群体的创作热情,促进人才培养和文化普及上台阶。

3.坚持手段创新,健全激励机制,扩大艺术成果和文化品牌的外在影响力

建立健全社会文化艺术创作精品奖励机制,对获得市级以上文学、艺术、美术、民间工艺等类别奖项的作品给予奖励。在安排公益性岗位上,重点向农民画骨干作者、非遗传承人倾斜。

充分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灯箱广告等多种媒体的宣传优势,宣传农民画、剪纸、烙画、根雕等民间艺术精品,鼓励企业使用农民画注册商标,支持企业参与农民画产业开发。企业参与农民画研究开发的,依法享受用地、融资、税收等政策优惠。

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



发布日期:2018-05-14

来源:区政府网

责编: 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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