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街道汪家墩社区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东湖街道汪家墩社区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通报如下:

2017年2月6日中午,东湖街道汪家墩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治调委员周碧波为其子女操办十岁、周岁生日宴,违规接受他人礼金共计1200元。该村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汪新想,党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胡汉林,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蔡金林违规参与亲戚之外的生日宴,并在工作日中餐饮酒;财经委员周万新在参加宴请过程中违规中餐饮酒。2017年2月16日,东湖街道党工委给予周碧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汪新想、胡汉林、蔡金林、周万新党内警告处分。驻村干部东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景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黄州区纪委对张景进行工作约谈。

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委、区纪委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但从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件来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恣意妄为,不知止、不收手、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引以为戒。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继续在抓常、抓严、抓细上下功夫。要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潜入地下、变换花样、顶风违纪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中共黄州区纪委

2017年2月17日


发布日期:2017-02-18

来源:区政府网

责编: 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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