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州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黄州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22日

黄州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1号)精神,为推进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全面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规模养殖场和特色养殖场为重点,以就地就近使用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综合利用的治理路径,全面推进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主要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构建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力争到2020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基本原则

(一)整区推进,综合利用

全面落实各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的主体责任,实行整区推进、全面提升。积极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模式,提高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消纳利用的比例;鼓励现有养殖企业发展和培育有机肥生产企业,提高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的比例;积极支持养殖企业建设异位发酵床、干湿分离等粪污处理设施,加快畜禽粪污转化利用效率。

(二)一场一策,分类实施

按照目前我区主要推行种养结合、“养殖场+基地”、异位发酵床、生态有机肥、蛋鸡124模式、生态绿色土鸡散养模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通过示范引领,组织现有74家规模和特色养殖场到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参观学习,并结合各场实际,确定“一场一策”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方案,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台账,进行分类实施,统筹推进。

(三)疏堵结合,奖惩并举

通过依法依规对规模养殖场和特色养殖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养殖场的主体责任,督促养殖场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对长期违规排放污染物而整改不达标的养殖场,应予以关停;对环保长期达标、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可持续运行的规模场予以奖励。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区政府通过适当奖励和配套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

四、项目实施对象

享受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奖补政策的养殖场包括:一是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蛋鸡改造后存笼5000只、牛存栏100头、羊存栏500只以上的养殖场。二是部分没有达到规模养殖,但具有养殖特色的中小型养殖场。三是改进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符合要求的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和输送管网,对养殖粪污实现全量化有效处理的养殖场。四是建设符合要求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并协议对接处理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的市场主体。五是对于禁养区内和已纳入区政府关停计划的养殖场,不再给予奖补资金。

五、项目奖补依据   

区畜牧兽医局对纳入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规模养殖场和特色养殖场,下达“一场一策”项目建设清单。各养殖场按照项目清单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改造完成后,填写项目资金申报表。区畜禽养殖粪肥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办公室组织专班按照养殖企业项目实施的投入、配套基地面积、养殖规模及建设标准,提出奖补意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奖补资金额度。对于养殖企业在特色养殖、生态环保、绿色发展、花园式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对于上一个年度获得过奖补资金,但在下一年度继续追加投入,促使企业提档升级的养殖企业,区畜禽养殖粪肥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办公室对养殖企业重新考核后,可适当追加奖补资金,鼓励养殖企业持续投入。对于在畜禽养殖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中的特色、亮点养殖企业,可适当给予奖励。

六、项目奖补资金来源

该项目奖补资金来源:一是省政府每年专项资金175万元,三年共525万元;二是区财政适当配套资金(包括市区政府整合投入到畜禽污染治理方面资金)。市区配套资金除用于资源化利用外,还可用于养殖场关停、拆迁、产业转移等工作。

七、项目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清底数

召开动员大会,组织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进场入户,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按此方案中规模养殖场和特色养殖场的条件,摸清实施对象。再根据各规模养殖场的实际,确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并建立“一场一策”资源化利用工作台账。

(二)上报材料,组织实施

纳入项目实施的规模养殖场和特色养殖场,积极填写申报材料,按照“一场一策”项目清单,接受区畜牧兽医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培训,区畜牧兽医局组织规模养殖场到示范县参观学习,多形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三)组织验收,拨付资金

各规模养殖场按照“一场一策”工作台账和承诺书中承诺的建设内容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后,可向区畜牧兽医局(区畜禽养殖粪肥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办公室)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区畜禽养殖粪肥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办公室按按照验收办法联合组织验收。区财政部门根据验收结果直接拨付奖补资金,完成一家,验收一家,资金拨付一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兽医局,具体组织该项目的实施。

(二)加强分工协作

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环保分局、区招商局、国土分局、区农机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农村能源办公室等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权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区农业局(能源办):负责畜禽养殖配套的种养殖基地以及粪肥土壤监测,谋划能源项目,改善畜禽养殖环境。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纳入农业环境治理规划和农业有机肥推广规划。

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总体谋划和实施,协助区政府组织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奖补资金拨付方案。

区农机局:负责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享受购机补贴政策。

环保分局:负责畜禽养殖企业环境监测和环保达标监测,为企业周边环境提供环保标准。

区发改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工作纳入相关规划,推进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各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资金,按一定比例落实配套项目资金。

国土分局:落实畜禽养殖国土管理和利用政策,加强农田土质监测。

税务部门:落实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税收减免相关政策。

(三)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环境安全制度,奖惩分明,促使养殖主体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是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严厉的绩效考核制度。区政府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发布日期:2018-08-22

来源:区政府网

责编: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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