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老旧小区水电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黄冈市区老旧小区水电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15日  

黄冈市区老旧小区水电改造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黄冈市区老旧小区改水、改电工作,努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市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建管结合、居民参与、业主自愿”的原则,健全完善老旧小区水、电配套设施,补齐短板,优化功能,提升环境,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不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改造范围和内容

城区范围内的建成年代较早、未进行水改或电改的老旧小区。

建立市、区、街道三级联动工作体系,成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的要求,完成老旧小区水电改造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建管结合的原则。在完善小区改造的同时,社区应加大力度宣传,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坚持先成立业主委员会,再改造的原则。

(二)坚持居民参与的原则。在改造和后期物业管理中,争取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和职责,充分体现居民共建共享。

(三)坚持业主自愿的原则。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思路,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在业主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的前提下实施改造。

四、目标任务

依据“建管结合、居民参与、业主自愿”的原则,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计划通过5年时间,对符合改造要求且条件成熟的小区,采取“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方式,试点推进,积极推广,逐步落实。

2018年首批完成5个试点小区的改造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制度规范,为后续改造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和做法。

五、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体系

实行“市级统一领导、市直部门联动、区级全力推进、街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市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市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合力推进。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建立市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房管局牵头组织,市住建委、市经信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和黄州区等单位参加,不定期召开;建立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机制,负责解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区政府成立城区老旧小区水电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物管局、赤壁街道、东湖街道、禹王街道、南湖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改造工作专班。

(二)健全治理体系

各街道办事处要完善政府主导、居民自治、社会协同的小区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街道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服务机制,鼓励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小区事务管理,推荐党员干部充实业主委员会力量,将物业服务企业优秀员工发展为党员,要求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支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作用,鼓励其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水电改造,在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协助做好入户调查、了解民意、宣传动员等工作。

(三)编制实施计划

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老旧小区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建立台账,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确定改造对象,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改造行动计划,报送城区老旧小区水电改造工作专班办公室。区物管局负责汇总编制城区年度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具体组织实施

水电改造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认真做好方案制定、成本核算、投资评审、上报审批、组织实施、验收移交六个环节。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制定完善水、电改造方案、编制预算;区财政局对老旧小区水电改造预算进行投评、审计,合理控制成本;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方案、做好前期准备、统筹组织等工作;区住建局(区物管局)切实履行市房管局下放的12项职能,快速落实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下放事宜,负责改造工作的牵头实施;对具体改造小区,要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加强工程全过程管理,做到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相统一。

(五)验收及移交

对已完成水电改造的老旧小区,由市住建委、市经信委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的标准开展验收,确保收费到户、服务到户。

验收合格后,由街道办事处同黄冈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办理移交手续,将小区内供水、供电等专业管线移交黄冈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管理维护。

六、实施保障

(一)强化宣传动员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单位要深入总结老旧小区水电改造的成效,大力宣传水电改造的重大意义,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动员广大居民主动配合和积极参与,引导群众参与决策、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资金支持

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老旧小区水电改造仅收取成本费,由黄冈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测算成本后,经财政部门投评确定成本价格。改造费用由业主自筹资金一部分,社会筹集一部分,市、区两级财政适当补贴一部分。

(三)加强监督检查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将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办。各街道办事处要保障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切实把老旧小区水电改造项目打造成为安全工程、放心工程、暖心工程。

附件1:

城区老旧小区水电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凯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吴青松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柳和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保平    区发改局局长

万志祥    区财政局局长

黄永友    区住建局局长

张全斌    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朱超军    赤壁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元明    禹王街道办事处主任

叶中华    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向艳军    区物管局局长

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黄永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向艳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老旧小区水电改造日常事务。


发布日期:2018-10-15

来源:区政府网

责编: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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