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邀请法学专家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

9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黄冈市“七五”普法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肖志远作《民法典》专题辅导。区领导傅明山、何志春、林岚、杜旺琼、罗京平、孙道军、徐惠群、陈云霄、丰群、范向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兰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玲、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直、区直代表团、各乡镇街道、火车站经济开发区人大负责人、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人员、拟任职人员等参加。

肖教授从《民法典》起草过程回顾、《民法典》的中国特色、《民法典》的时代特色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进行了解读。讲座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听后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讲座要求,要带头学习宣传。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尊法是前提,学法是基础,地方人大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人大工作者要做到先学一步、早学一步、学深一步,把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要发挥代表作用。把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活动站”作用,积极推动人大代表进“家”入“站”直观地向群众宣传宣讲民法典知识,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强化实施监督。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抓手,采取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督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审判职权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责编:区融媒体中心 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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