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区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区委决定,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马琴等150人为黄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黄州总医院等50个集体为黄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黄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黄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一、黄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713-8111953通信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三路18号邮政编码:438000
二、黄州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713-8354644通信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清源门路3号邮政编码:438000
附件:黄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docx黄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docx
黄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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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黄州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责编:区融媒体中心 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