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纪委监委有关工作精神,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一、切实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全区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常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未经批准的节日庆典活动以及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车辆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餐饮浪费;严禁酒驾醉驾;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违规聚会集会。二、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部署安排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既要坚决整治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又要着力纠正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问题。严肃查处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和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坚决落实“四必”措施,慎终如始统筹抓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对“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严抓严教严管,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保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从严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落实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个通知部署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深挖细查不吃公款吃老板、收受私企老板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要加强对各项考核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考核中的假数据、假经验、假典型以及搞形式、走过场甚至暗箱操作等问题。元旦春节假期间,区纪委监委将成立明察暗访专班,由班子成员带队对上述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精准施策、通报曝光,坚决刹住节日“四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我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责编:区融媒体中心 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