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州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

《黄州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6日

黄州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根据民政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民发〔2018〕77号)、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鄂民政发〔2018〕18号)、市民政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黄民文〔2018〕39号)等要求,决定从2018年7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区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区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全区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步骤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7月上旬)

区民政局牵头按上级方案要求,制定区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深入整改。(2018年7月-9月上旬)

在区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9月中旬)

区政府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18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于9月18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推进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查处违规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和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通报已批准建设的公墓设施情况、掌握的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情况和其它问题线索。

区发改局负责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情况检查。

市公安局黄州分局负责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非法遗体接运车辆、欺行霸市和专项整治行中妨碍公务行为,依法铲除殡葬领域涉黑涉恶势力。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涉及殡葬管理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人民调解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黄州分局负责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检查监督,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擅自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和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等情况排查,并分类施策依法依规查处、整改。依法依规做好公墓用地的指标、审批、清理查处等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加强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检查监督,并组织开展排查,充分考虑公墓用地的特殊性以及成因,分类施策,依法依规查处、整改。

区住建局负责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区卫计局负责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太平间非法开展或串通非法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开展殡仪服务、售卖逝者及其家属信息、不按规定交接遗体等行为。

区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竟争及垄断行为,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区物价局负责对殡葬服务价格制定及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殡葬领域分解项目多次收费、超标准收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行为,以及提供殡葬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行为。

区民宗局负责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查处宗教活动场所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

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摸清本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乱埋乱葬、从事殡葬业务、生产销售殡葬用品以及殡葬领域涉黑涉恶的有关情况和线索。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认真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在区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本专项整治方案,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

(四)综合施策,提升整治效果。各相关部门要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建立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

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五)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9月中旬,区政府成立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活动不深入,落实监管责任不力,进度迟缓,问题较多的部门进行通报。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713-8352511。


发布日期:2018-08-26

来源:区政府网

责编: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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